寧夏危險品物流公司|危險品作業人員培訓考核管理規定
- 危險品作業人員的范圍
指在危險品區域作業,及作業物為危險品的人員: <1>汽車駕駛員 <2>貨物押運員 <3>鏟車(電瓶車)駕駛員 <4>指揮及掛鉤作業人員 <5>起重機械作業 <6>倉庫保管員 <7>壓力容器操作員等 <8>現場指揮的管理員等.
- 危險品作業人員應具備條件
<1> 年滿十八周歲以上,身體健康,無妨礙從事本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2> 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初步具備有本工種作業的操作技能和基礎理論知識.
<3> 連續從事本工作作業的實際工作時間:汽車駕駛員作業為兩年以上,其他均為半年.
- 各單位(部門)新增危險品作業人員前,需報公司經理審批, 有運作部安全主管辦理健康檢查,合格后指定專業人員進行專業技能考核或短期實習.經考核或實習合格,有安全主管組織到所在地區指定的危險品作業人員的考核站,學習取證(危險品操作證,危險品物品保管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