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危險品物流公司|辦理危險貨物托運時注意事項
危險貨物托運人在辦理托運時必須做到的幾點:
(一)向已取得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經營資格的運輸業戶辦理托運。
(二)在托運單上填寫清楚危險貨物品名、規格、件重、件數、包裝方法、起運日期、收發貨人詳細地址及運輸過程中的注意事項。對有特殊要求或憑證運輸的危險貨物,必須附有相關單證,并在托運單備注欄內注明。
(三)托運下列危險貨物,應當持有關證件:
1、爆炸物品和需憑證運輸的化學危險物品,應當持有公安部門簽發的爆炸品準運證或化學危險品準運證;
2、放射性物品,應當持有指定的衛生防疫部門核發的包裝表面污染及輻射水平檢查證明書。